????

    海运学院托盖尔・摩恩教授获中国政府友谊奖[2024-10-04 11:28]   航向未来|“拥抱青春,奔赴蓝海”海运行业资讯分享会成功举办[2024-09-29 12:07]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2024级新生团课圆满结束[2024-09-25 16:43]   航向未来丨海运学院举办“携手航运领军者”职业生涯规划讲座[2024-09-23 14:47]   校教务处来院开展继续教育办学调研交流[2024-09-20 11:20]    
    
你的位置: 首页>>科研学科>>通知公告>>正文

温馨提示——2013年度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可延期至4月28日上午
[ 作者:科研管理员  来自:本站原创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4-26  点击数: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协《关于发布2013年度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精神,市科协将原重点学术活动项目、科技沙龙项目及厂会协作项目等整合为“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现将2013年度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选题指南详见《2013年度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2、项目实施效果是申报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在同等条件基础上,对论证充分、内容实际、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的项目,优先立项。各申报单位须发挥优势,择优申报,抓住重点,提高项目绩效。

3、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提交活动总结及相关活动图片、新闻报道等资料。资助项目所开发资源应在明显位置标注“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字样,版权归双方所有。

4、软课题项目完成后须向市科协提交课题成果,成果版权归双方所有。如要发表成果,应在适当位置标注“宁波市科协重点软科学研究课题”字样。

5、软科协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本年度1015日前完成,厂会协作项目原则上要求在10月份结题。

6、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相关表格(附件1)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的“申报单位意见”一栏由各单位负责填写,并请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此次科协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2013426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电子文档送交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市科协学会部。

 联系人:徐志标 刘丹   电话:87609127  87600845  Email[email protected]

          22013年度宁波市科协服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

 





关闭

上一篇: 学院第二十一次学术讲座信息
下一篇: 学院第二十次学术讲座信息

网管信箱 | 登录管理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宗瑞航海楼 邮编:315211 请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 技术支持:宏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