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运学院托盖尔・摩恩教授获中国政府友谊奖[2024-10-04 11:28]   航向未来|“拥抱青春,奔赴蓝海”海运行业资讯分享会成功举办[2024-09-29 12:07]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2024级新生团课圆满结束[2024-09-25 16:43]   航向未来丨海运学院举办“携手航运领军者”职业生涯规划讲座[2024-09-23 14:47]   校教务处来院开展继续教育办学调研交流[2024-09-20 11:20]    
    
你的位置: 首页>>科研学科>>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 作者:人文社科处、科技处管理员  来自:本站原创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05-12  点击数:   ]


各单位:
  
  根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99号),201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一般项目的申报对象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本校在编教职工。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已累计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
 
  (2)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学科项目);
 
  (4)申报项目与本人已获得的其他各级申报项目雷同。
   
  二、项目设立和资助经费
 
  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为0.6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为0.4万元/项。
 
  三、研究期限和研究成果
 
  1201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117,研究周期一般为12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及电子版,所在单位初审后在项目承担单位初审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专家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2、《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分别汇总,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本单位项目申报材料,按项目分类交科技处或人文社科处,其中科技处负责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和军事学,人文社科处负责经济学、哲学、法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和管理学。
 
  五、受理截止时间
 
2011
69,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1、为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工作,校科研基金将优先考虑本校学生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的项目立项。
 
  2、根据宁大政[2008]20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青年教师的培养,设立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专项,单独评审。
 
  希各单位加强对在研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特别要加强对逾期未结题项目的监督。对历年校科研基金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在今年校科研基金项目立项时作酌情倾斜。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梅迪森 联系电话:
87600927 E-mail:[email protected] 
  科技处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
87600275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宁波大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doc

  
附件3:宁波大学201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2011510日






关闭

上一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科技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的通知

网管信箱 | 登录管理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 © 版权所有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宗瑞航海楼 邮编:315211 请使用IE6.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 技术支持:宏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