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社团的规范化管理,全面掌握学生社团的发展现状,促进社团改革平稳落实�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正确引导,激励学生社团完善工作机��组织营造优良氛围的校园文化活动。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学校全体社团进行年度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
2022年在宁波大学社团服务中心注册登记的全体社�
二、审核时�
2022�1�1日至2022�11�6�
三、负责单�
业务指导单位为学校职能部门的,由校社团服务中心负责;业务指导单位为学陀阳光体委的,由学院团委、阳光体委社团管理部门负�
四、审核流�
1. 社团自审�2022�12�2日前):各学生社��照《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填写《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自评表》(附件2),并提�7份佐证材料:《社团章程》、�2023年社团年度活动计划��《社团指导老师和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表》(附件3)、《社团经费财务报表》(附件4)、《社团成员构成表》(附件5)、《社团负责人考核表》(附件6)、�2022社团活动清单》(附件7)�
2. 业务指导单位审核�2022�12�9日前):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审核无误后��2022�12�9日前纸质材料经指��师签��业务指导单位盖章�将文档扫描上传,电子材料以学生社团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业务指导单位是学院/阳光体委的,由学�/阳光体委社团管理��收齐后统一递交电子材料�
3.评定结果公布(2022�12月底前)�学校社团管理委员会审核学生社团年审材料,对审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其他事�
1.年审过程中,学生社团如实填写相关材料,真实反映社团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学生社�负责�应与指导教师�业务指导单位积极沟通,相关材料报�须经指导教师和业务指导单�审核同意�
2.自愿注销的学生社团不需要递交年审材料,直接进入注销程序。在指定时间内未提交年审材料的学生社团,视为自愿解散,由校团�社团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桂尚� 15257498613
校团委社团服务中心:郑哲 15168102966
附件�
1.《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年审实施办法�
2.�2022�宁波大学学生社团年审自评表�
3.《社团指��师和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表�
4.《社团经费财务报表�
5.《社团成员构成表�
6.《社团负责人考核表�
7.�2022�社团活动清单�
2022�10�31�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